1.检查安装场所是否符合要求。
2.供电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3.应急工作时间不得小于其自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。
4.输出线路、配电装置、输出电源负荷应与设计一致,不得连接与应急照明和疏散无关。
5.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设置主电源和应急电源状态指示灯,主电源状态为绿色,应急状态为红色。
6.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设置模拟主电源供电故障的自复式试验按钮(或开关),不得设置影响应急功能的开关。
7.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显示主电压、电池电压、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,并设置主电源、充电、故障和应急状态指示灯,绿色、黄色、红色。
8.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手动、自动转入应急状态,并设置专业人员可操作的强制应急启动按钮。
9.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各输出支路应单独保护,任何支路故障不影响其他支路的正常运行。
八洲电气有限公司是以消防泵巡检柜,控制柜/机械应急柜、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、防火门监控系统等电力系统的研发、生产、销售、服务于一体的企业。